(原标题:防止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止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占用的定义、禁止行为及防范措施。制度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财务独立,严禁违规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设立财务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并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对于资金占用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确保以现金清偿为主,严格限制非现金资产抵债。董事、高管若协助侵占资产将面临处分或罢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