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2名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提议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董事会应尊重其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