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丽尚国潮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具备增持主体资格,本次增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130,202股,占总股本的1.99%,增持金额7,59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增持后元明控股直接持股比例达23.31%,合计表决权比例为33.46%。本次增持符合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公司已履行阶段性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披露增持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