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工作,并行使公司法及监管部门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需审核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提议聘任或解聘财务总监及外部审计机构,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