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该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治理制度、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多项职权。部分重大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审计与风险管理、提名、薪酬与考核、质量安全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一般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若决议违法造成公司损失,参与董事需负赔偿责任,但表决时明确异议并记载者可免责。规则还明确了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监督、档案保存及经费使用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