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信息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变更、风险事项等。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的组织与执行,对瞒报、漏报等行为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