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选任标准、审核人选资格、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等,并明确了会议议事规则、回避制度及工作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