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指导风险管理,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意见。公司应披露委员会人员构成、履职情况及重大问题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