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遴选合格人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成员需符合任职条件,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行使提案权,向董事会提交决议、意见或建议,董事会未采纳时需披露具体理由。议事规则明确了会议的召开、表决、记录及保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