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制度)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程序及职权职责。独立董事需具备相关资格和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应参与决策、监督制衡、提供专业咨询,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等委员会中的职责,以及发表独立意见、出席董事会、提交述职报告等义务。公司须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