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