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升工作效率与决策水平。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成员及主任由董事会决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合规与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政策及机构设置,监督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检讨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运作及合规监控系统有效性,评估重大决策风险,制定重要风险界限,审查合規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可下设办事机构,由公司风险管理部承担职能,也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提供服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决议和记录须保存至少十年。本规则自2025年11月2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