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在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下,须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规则对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程序、表决机制及决议通过条件作出详细规定,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召集会议,股东大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并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并区分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的通过标准。特别决议事项包括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章程修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