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信息披露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时,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制度规定了豁免披露的范围、条件及内部审核程序,要求董事会秘书登记备案,董事长签字确认,并保存相关材料不少于十年。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发布后十日内向监管部门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材料,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防止滥用信息披露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