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调整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终止金堂炉渣项目,解散并清算金堂项目公司;由全资子公司再生能源公司与中法公司合资设立公司实施新项目,注册资本9,500万元,再生能源公司持股80%,项目选址位于龙泉驿区洛带镇,设计处理规模2,050吨/日,总投资约3.17亿元。二是同意子公司自来水公司与新津生态集团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实施新津花源自来水厂增容扩建项目(二期)一阶段工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自来水公司持股51%,项目总投资约10.03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