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信息披露保密工作、媒体报道求证、董事和高管合规培训等职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并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报交易所备案。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须签署《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参加后续培训。公司解聘秘书需有充分理由,并说明原因且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