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募集资金总额约2亿元,用于高性能功能胶膜、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共13名,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不变。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