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21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1月20日进行多项交易。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普通股18,300股,总金额为2,773,890.00港元,成交价介乎151.4000至151.8000港元。同时,因相同原因卖出Delta 1产品合计18,700单位,总金额为2,702,145.75港元,成交价均为151.5870港元或151.7883港元。此外,因既有的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买入普通股共434股,总金额为51,563.81港元,成交价分别为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所有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之关联机构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