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情形、程序及后续责任义务。制度规定了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并在特定情况下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执行。离职人员须完成工作交接,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仍需履行,且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持续保密义务。离职后五年内忠实义务依然有效。公司应对离职人员进行合规审查,存在违规或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