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监督管理要求。公司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机制。募集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发行文件承诺的投资计划执行,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超募资金、闲置资金的使用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时,公司应进行检查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公司董事会每半年需核查项目进展,审计机构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鉴证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