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博特科:企业管治报告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企业管治报告制度,明确董事会负责企业管治报告的编备与审批,证券部负责具体编制工作。制度依据公司章程及深交所、港交所上市规则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企业管治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管治常规、董事证券交易、董事会构成与运作、主席与行政总裁职责分工、非执行董事任期、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情况、审计师酬金、公司秘书、股东权利、投资者关系、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多元化政策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权益、股东类别、会议详情等信息。制度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