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独立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下设投资评审工作组,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