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