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职责包括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建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交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