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财务信息披露等工作。委员会由3-5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审议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内控制度等事项,并对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公司需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