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或近三年受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等情况。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合规提醒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空缺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超期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制度还规定了聘任、解聘、离任审查及备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