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薪酬管理机构、薪酬标准及发放、薪酬调整、薪酬止付追索等内容。非独立董事按聘任合同和股东会通过的薪酬方案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经董事会提案、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为税前金额,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制度不包含股权激励等专项奖励。董事、高管离任时按实际任期计发薪酬。公司可根据行业薪酬水平、通胀、盈利状况等调整薪酬。出现被交易所谴责、行政处罚、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董事会可扣减或追回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