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股份转让限制、禁止交易期间、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规定了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且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相关人员需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