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包括须经股东会审批的情形,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等。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财务部为对外担保的经办部门,负责审查、跟踪及风险管控,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