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出现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时,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提交、通知发布等环节均有明确规定,并要求律师对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