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情形。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组织培训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条件,空缺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可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