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未完整披露对应现货订单盈亏情况,且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未经审议、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金额超审议额度,违反了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沈志刚、高强、肖海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高度重视并组织整改,将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上述事项不影响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