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 - 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信义光能(天津)的股权)
于2025年11月20日,信义能源的全资附属公司耀城国际有限公司(卖方)与天津滨海建投新能源(买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同意出售信义光能(天津)51%的注册资本,现金代价为人民币514.59亿元(可调整),分三期支付。该交易构成信义能源及信义光能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的须予披露交易,完成后信义光能(天津)不再为其附属公司,剩余49%权益将按权益法入账。信义光能(天津)为天津黄港片区光伏发电站的运营主体,核准容量174兆瓦。出售理由包括变现投资及支持电站持续经营,信义能源将继续提供管理服务并收取费用。基于财务资料,信义光能(天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净值分别为人民币812.27亿元和816.15亿元,预计此次出售将为信义能源及信义光能带来税后收益约161.22亿元和157.34亿元。交易预计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