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严禁变相改变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或搁置超一年时,需重新论证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