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20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1月19日进行多项交易,涉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的普通股及Delta 1产品。交易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普通股共计65,000股,总金额约985.06万港元,价格介乎151.40至151.80港元;卖出Delta 1产品合计65,000单位,总金额约1,047.59万港元,价格均为151.587港元或151.693港元。此外,因既有的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买入普通股共434股,总金额约5.16万港元,价格分别为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所有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高盛(亚洲)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最终由高盛集团有限公司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