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及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9,178,155股,反对818,447股,弃权14,149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