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汉马科技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诉山东威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已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山东威菱等支付欠款本金26,259,590.64元及相应违约金,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及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可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申请恢复执行。截至目前,该案暂无回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