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议事规则等内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将议案及结果书面报送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