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等。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和报送事宜。公司需对重大事项如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发行、年度报告等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幕信息知情人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公司定期自查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将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