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该制度规定,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等,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会议记录、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