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应按发行文件承诺使用,不得随意变更投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或实施主体等事项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