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提升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规定了董事会的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及相关职责。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根据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提议召开。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为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