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股东表决票数计算方式、投票规则及当选确认原则。股东所持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相乘为累积表决票数,可集中使用。选举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投票。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需在两个月内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