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并提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对董事会负责,相关决议须经董事会审议决定。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