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子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七十。利润分配需经子公司董事会拟定并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不得影响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