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上报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