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处置公司股票资产的公告)
2024年6月30日,湘潭中院裁定批准步步高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及偿还债务。根据重整计划,普通债权人10万元以上部分以9.69元/股的价格进行以股抵债。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大额普通债权人获得抵债股份合计153.7977万股,股份已分别于2025年3月至7月登记至子公司账户。根据深交所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持有本公司股份,需在一年内消除该情形。为此,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处置该股票资产的议案,授权子公司按章程程序处置所持股份。截至公告日,子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公司股票17.90万股,后续将按规定继续出售剩余股份。本次处置旨在解决交叉持股问题,提升子公司资产流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