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十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确保股东表决权。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董事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会议决议需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