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4名,代表股份151,389,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702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已单独统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