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斯菱股份于2025年11月18日与胡永朋、李定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392,225,364.00元购买宁波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3427%股权,其中向胡永朋购买22.3427%股权,向李定华购买2.000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旨在拓展精密轴承业务,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